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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庆阳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年12月29日

各县(区)纪委,市纪委各派驻(出)纪检组(纪工委):

2016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认真贯彻中办、国办以及中纪委《通知》精神,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努力营造崇廉尚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坚持预防在先,重申纪律要求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》及中央纪委《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》和省纪委相关纪律要求,市委、市政府“六个不准二十个严禁”(庆办发〔2014〕124号),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,严守廉洁自律底线,远离违纪违规红线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从政,持续深入反对“四风”,着力解决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,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,严禁用公款报销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费用,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,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,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,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,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
二、坚持问题导向,开展专项督查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“四风”新动向,通过明察暗访、专项检查、随机抽查等方式,深入开展监督检查。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节礼、公款吃喝、公车私用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、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以及“隐身变形”的“四风”问题要重点督查、严肃查处。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,开通信访举报“绿色通道”,发挥新媒体、新技术作用,运用“一键通”、“人人拍”等手段,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,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,持续释放深挖细究、严查快处“四风”的强烈信号,坚决防治“节日腐败”。

三、坚持从严查处,强化责任追究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“挺纪在前”的要求,坚守责任担当,聚焦主业主责,运用好执纪监督“四种形态”,抓早抓小、动辄则咎。要坚持铁面执纪,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特别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形成有力震慑。要坚持从严问责,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,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对问题突出、“四风”禁而不绝,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、隐瞒不报、处理不到位的县区和单位,严格实行责任倒查,严肃追究党委(党组)、纪委(纪检组)的责任,切实把纪律挺起来、把规矩立起来,确保党员干部节俭文明廉洁过节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《通知》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,自觉做守纪律、讲规矩的表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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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庆阳市纪委

2016年1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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